柯姓夫妻信仰不同,丈夫喜歡吃肉,太太愛吃魚,柯早睡早起、愛運動,指妻不配合、出門都一前一後,柯以妻子難相處訴離婚,法官認定雙方未達難以維持婚姻的程度,判不准。

桃園地院調查,柯姓榮民2年多前娶妻,婚後才發現與妻子「各方面」都不合。

他向法院指出,他信基督教,妻信道教,2人思想觀念難溝通,妻子有時在他床前燒香念經,讓他感受到壓力,且他較偏好肉食,妻愛魚腥,常為用餐爭吵,他早睡早起、喜歡運動,希望有人陪,但妻子晚睡晚起不配合,2人出門是一前一後,各走各的,讓鄰居認為夫妻沒情分,有失面子。

柯還指出,去年返鄉探親,妻子跟去卻沒回來,2人已到不講話和幾近分居地步,他認為夫妻已無法相處,訴請離婚。

法院審理時,柯妻表示,2人並無宗教信仰的衝突,她沒在丈夫床前燒過香,也沒在家念過經,三餐都煮給丈夫吃,都以丈夫喜歡的豬肉、雞肉為主,常陪丈夫看醫師和散步,出門並沒有一前一後,冬天會要丈夫多穿衣服保暖,親友也作證「2人相處沒有不講話和不合,且一直住在一起」。

法官審理後,以雙方生活上雖有部分失調,但尚未達到婚姻破裂、難以維持的程度,判不准離婚。

 

 

 

  • 聯合新聞網/記者呂開瑞/桃園報導-2015年04月13日 上午02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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